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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云南省第十九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茶叶加工工竞赛的通知
来源:人事教育处 时间:2022/6/17 17:37:2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在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云茶产业精深加工水平,省供销合作社、省总工会决定以“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共同举办云南省第十九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茶叶加工工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日至5日。7月2日全天报到,3日至5日竞赛。
地点:临沧市和堂玥春酒店(临沧市临翔区茶苑路1号总台电话:0883—2133388。)
二、组织机构
竞赛由云南省职工经济创新工程领导小组、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主办,云南省财贸工会承办,云南省普洱茶协会、云南省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等单位协办。竞赛设立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秘书处、技术保障组、命题组、裁判组、仲裁组、会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等。
三、竞赛工种
竞赛工种:茶叶加工工
竟赛项目:绿茶手工制作或红茶手工制作(二选一)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操作比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现场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五、竞赛内容
竞赛以茶叶加工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理论知识考试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现场技能操作比赛内容包括制茶现场操作规范、成品茶重量和茶叶品质感官审评三个方面进行评比。
六、参赛选手条件
(一)参赛选手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从事茶叶生产、加工、流通、教学科研等在职从业人员,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 “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竞赛技术状元”荣誉或在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的从业人员,不得报名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籍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二)参赛选手须为本省在职职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须具备茶叶加工工、评茶员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及以上的从业人员;
2.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的一线制茶技术人员;
3.茶叶制作非遗传承人、省部级制茶大师工作室人员;
4.对茶叶生产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制茶人员;
5.有手工制茶经历的从业人员。
七、竞赛奖励
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以竞赛手册奖项设置为准)。
(一)个人奖
按照《云南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第1—10名获奖人员给予表扬奖励。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或现场技能操作比赛成绩中的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比赛总分排名和晋升(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二)组织奖
组织奖包括优秀赛区奖和优秀组织奖,组委会对工作扎实、表现突出的赛区颁发优秀赛区奖,对积极参与竞赛、组织得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相关事项要求
(一)请各州(市)供销合作社和总工会按照通知要求,负责组织好竞赛选手,确保准时报到并参加竞赛;做好开幕式、闭幕式及赛事组织召集工作;
(二)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各单位和参赛选手做好疫情防控和组织保障,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所属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或管理办法做好赛前准备,确保人员安全;
(三)请各州(市)供销合作社和总工会于6月27日17时前将参加比赛的选手报名表、近3个月2张免冠二寸照片报送至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将报名表(见附件2)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现场报到时,将纸质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参赛身份证明(如单位证明等)、技能水平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证明、3张一寸证件彩色近照等相关材料,提交给组委会工作人员汇总备案和审核,并发电子邮件至秘书处邮箱;
(四)比赛期间,各领队、技术指导和参赛选手食宿费由组委会统一负责安排,往返交通费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五)各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48小时以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做好赛事准备工作;
(六)比赛赛事详细安排以报到时发放的赛事手册为准。
联 系 人:雷 力 张 璇
联系电话:13577239396 15087116861
电子邮箱:yncooppx@163.com
附件:1.竞赛组织机构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云南省总工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