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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6年度完成进出口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先进单位的通报

云政办函〔2017〕12号

 时间:2017/2/15 10:03:39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国外经济形势,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目标,开拓进取,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商务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了我省商务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全省进出口总额累计完成1323.2亿元(折合200亿美元),同比有所下降,但外贸商品总量实现增长,保住了市场份额和全国排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5722.9亿元,同比增长12.1%。

  为肯定成绩、鼓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2016年进出口目标任务的红河州等7个州、市和完成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曲靖市等15个州、市予以通报表扬。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商务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受表扬单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密切配合、勇于担当、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全力推动内贸流通转型升级、外贸进出口提质增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完成进出口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先进单位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6年完成进出口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先进单位名单

  一、完成进出口目标任务的州市(7个)

  红河州、普洱市、临沧市、楚雄州、文山州、丽江市、迪庆州。

  二、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州市(15个)

  曲靖市、楚雄州、红河州、临沧市、玉溪市、保山市、昆明市、大理州、昭通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丽江市、文山州、怒江州、德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