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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八批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和第一批省级园林城镇的通知

云政函〔2017〕12号

 时间:2017/2/15 10:06:27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命名楚雄市为第八批省级园林城市,水富县、双柏县、永仁县、禄丰县、建水县、宁洱县、祥云县、洱源县、剑川县、华坪县、沧源县、双江县为第八批省级园林县城,师宗县五龙乡、罗平县板桥镇为第一批省级园林城镇,现予公布。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