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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情况的通报

〔2019〕—1

 时间:2019/7/10 9:53:28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方案(暂行)》(云政办函〔2017〕94号)要求,省工商联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规模以上企业2972户、小微企业6143户、个体工商户1354户共计10469户民营经济代表,对全省30个政府职能部门2018年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的质量、效率、态度、廉洁等方面表现,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5个等次进行总体评议,并根据分数高低对被评议部门进行了排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评议综合得分情况,30个政府职能部门最高得分为86.71分,最低得分为81.94分,平均分为84.50分(比2017年提高1.05分,具体情况见附件)。参评企业“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意见中,认为“办事效率低下、办事难”的占30.70%,“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占12.13%,“政策执行不到位、政策不透明、暗箱操作”的占9.93%。

  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和我省“营商环境提升年”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附件:2018年云南省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综合评议结果排名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