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的通知
云供人教〔2021〕4 号
来源:人教处 时间:2021/3/23 15:23:45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七代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教育培训工程”的要求,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省供销合作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省社决定举办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至 9 日,6 日报到,7 日至 9 日培训;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霍营黄平路 209 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
部学院);前台电话:010-59197777。
二、培训对象
省供销合作社机关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各 1 位负责人,州(市)、县供销合作社各 1 位负责人。
三、培训形式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相关部局负责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理干部学院师资及国内知名企业相关人士进行专题授课;北京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成果现场教学。
四、培训内容
1.供销合作社在参与乡村振兴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
2.供销合作社如何在农村合作经济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3.供销合作社发展历程及启迪;
4.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与使命担当;
5.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阶段性成果和下一步改革重点;
6.夯基强社,进一步发挥县级供销合作社在综合改革中的作用;
7.基于业务战略的人才管理框架与人才队伍建设;
8.以奋斗者为本的多元激励体系构架入绩效管理。
五、有关事项
(一)各州(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须按培训对象组织报名;
(二)严格落实参加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人员报到时须提交健康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
(三)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资料费及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四)请于 3 月 30 日 17 时前将《报名回执》电子版报省社人事教育处(通知文档和报名表在省社网站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更豹、雷 力
电 话:0871-63633776,63622821(传真)
邮 箱:yncoopp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