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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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 2022年度省本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云供人教〔2022〕1号

来源:人事教育处 时间:2022/3/23 10:54:33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22年度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级培训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供销干部管理队伍和农村专业实用人才,为云南供销系统发展提供保障,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省供销合作社本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8-2022年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坚持疫情防控与教育培训两手抓、两不误,围绕省社重点工作,结合依法治社“七大工程”,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干部管理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坚持乡村人力资源开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强化人才振兴,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培训内容

  (一)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围绕供销合作社发展历程、初心使命与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全力提升供销合作社主任的政治能力、政策把握能力、战略规划能力、提高为农服务的专业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建设一支专业能力强的为农服务供销干部管理队伍,有效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全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创新发展与经营服务能力拓展培训班。为全面落实总社第七届理事会会议精神,加快赋能县及县以下基层组织,实施县域城乡融合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推进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与业务拓展,探索新型合作经济与股份制合作发展趋势,夯实供销基层组织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三)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创建与经验交流培训班。围绕总社《加快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加快“三位一体”经济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功能定位、模式创新与服务功能拓展,深刻把握“七代会”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战略部署,探索交流各地“三位一体”实践模式,促进供销事业整体推进。

  (四)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服务建设提升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讲话精神,全面领会202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新时期冷链物流体系、县域集采中心建设和农产品流通方式创新为重点,探索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冷链物流市场建设模式、操作办法和新型产销对接模式,促进传统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进构建结构合理、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的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

  (五)滇(东北)、滇中片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期)。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本土人才,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为目的,以互联网技术下农超对接战略、“三品一标”建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农产品的运输与储藏等的专题培训,更好地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六)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2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省供销合作社2022年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三农”工作和经济发展、企业改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新热点、企业文化建设与品牌塑造等的专题培训,丰富干部知识储备,提升干部综合能力,为新时代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人才支撑。

  (七)按照省委组织部《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要求,完成学员调训、干部在线和网上专题培训班的学习。

  三、培训班次

  设置6个专题8期培训班(附件1),培训人员1150人次以上。

  四、培训对象及方式

  重点做好行业管理干部、新型职业农民、农民致富带头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的培训,注重干部能力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针对培训内容、培训对象采取灵活的培训形式,以调训、专题培训班、实践教学、送教下乡、网络培训等相结合。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形成互教互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准确理解把握各级政策精神和各项政策部署,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把培训与调研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培训时机,开展调研研讨,深入了解基层情况,拓宽视野,提升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训采取现场教学,经验交流分享和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人事教育处按照省供销合作社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省社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对应《2018年全省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州(市)社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服务,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予以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省社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各单位各处室要积极配合,按要求做好参训学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省社资产管理中心做好承办及保障工作,共同推进培训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执行《云南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把全面从严要求落实到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

  (四)加强疫情防控。高度重视教育培训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落细落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安全稳妥完成全年培训任务。

  (五)严格经费列支标准。认真执行《云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7〕208号)和云南省级机关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云财行〔2020〕270号)文件精神,严格标准,厉行节约,强化管理,确保财政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六)加强保障。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预算和结算审核,财务处统筹培训经费保障,资产管理中心做好培训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培训计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