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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与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19/5/7 10:04:32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3月21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联袂召开座谈会议并签署倡议合作协议。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霖,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宋云河,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陈源等出席座谈会议和签约仪式。
会议指出,供销合作社是我国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经过60多年的辛勤耕耘,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已深深扎根农村,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与农业发展息息相关,而且在若干其他机构站点撤离基层的背景下,广大农村需要一支国家队填补服务空白;中国财保公司隶属于中国保险集团公司(PCC),是该集团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我国发展历史最长、业务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作为这一企业中的一分子,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也有很多发展的资源和条件,双方进行倡议合作既能互利共赢,又能惠及“三农”。
会议约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保险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倡议合作协议》精神,抓住新时代发展重要机遇,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双方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倡议合作关系,具体是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和条件,认真开展服务“三农”、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代理、投融资和其他业务的合作,进一步拓展双方广阔发展空间、提升各自行业竞争能力,共同为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尽管双方已经签订倡议合作协议,但这只是共谋发展、携手合作的第一步,推动协议事项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具体抓、抓具体;尽管双方各自拥有很多独特的行业、资源、政策优势,具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合作的基础和条件,但用好这些优势、基础、条件,顺利实现务实合作、双赢多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具体抓、抓具体;尽管双方在总体谋划方向、总体合作领域、总体发展愿景、总体促进机制等方面的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基本契合,但促其一一细化、实化,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具体抓、抓具体。因此,双方务必把狠抓工作落实摆上重要议程。
会议要求,为让倡议合作开好头、起好步,同时又能可持续,双方应优先或注重抓好以下五件事:一是加快推进融资业务合作,由省供销合作社基金公司与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相关部门具体商议,尽早在此事上实现突破;二是认真推进代理业务合作,由省供销合作社与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共同发力,在全省面上展开这一合作;三是积极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由省供销合作社与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联发一个通知,引导全省各地供销合作社和财保公司认真探索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四是及时推进有关业务培训,由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为主策划、省供销合作社予以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供销合作社干部组织进行保险业务能力培训;五是经常推进高层工作接触,省供销合作社与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负责人保持联系沟通,互换信息情况,确保遇到问题协调解决、相关工作有效推进。
省供销合作社财务处处长张丽安、办公室副主任饶永,省供销合作社基金公司总经理潘卫强;中国财保公司云南分公司农村保险事业部总经理邹学林、副总经理杨子荣等参加座谈会和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