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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社经济发展处 时间:2018/5/18 10:05:15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省供销合作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云南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2号)和《2018年度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方案》(云供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且成立一年以上的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主体是企业的,供销合作社应有实际控制力和话语权;
(三)申报主体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独立核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经营场所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按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供销部门报送财务报表、业务统计报表;
(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政府文件精神或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申报项目当年度已获得过其他财政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六)以前年度财政扶持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的,不予支持。
二、支持范围和重点
根据《2018年度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方案》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扶优扶强、注重效益,支持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项目,重点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仓储(冷链)物流体系、农资及日用品网络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经营网络进行信息化改造。具体范围包括:
(一)农资(含种子)经营企业仓储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
(二)电商经营企业平台建设、仓储配送中心、实体店和展示店、农产品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经营服务站、农村电商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和农产品信息收集与发布等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
(三)农产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络、批发交易市场以及仓储冷链物流系统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购销(加工)企业实施“农超对接”项目,从基地、加工到市场、配送和终端卖场“一条龙”的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项目;
(四)日用消费品(含烟花爆竹、图书)企业仓储配送中心、具有配送功能的中心店、连锁经营网络体系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
(五)再生资源企业回收网点、集散市场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
三、支持方式、建设时间
2018年度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筹集采取以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方式,通过竞争性评审,以项目评审情况确定补助资金。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项目建设时间为一年,自项目资金到位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审核程序及时间
(一)省供销合作社直属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并于2018年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统一上报省供销合作社;
(二)省供销合作社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第三方评审机构推荐;
(三)省供销合作社、省财政厅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审结果,共同研究确定2018年度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和资金额度。对拟支持项目和补助资金额度通过省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按照资金安排计划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申报单位。如公示有异议,省供销合作社、省财政厅将对项目安排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安排计划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 云南省2018年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云南省2018年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3.《云南省2018年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2);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实施该项目的条件;(2)项目本期任务内容;(3)项目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计划;(4)项目预计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绩效情况等;
5.项目实施规划方案;
6.申报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工商信息登记信息表(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公司章程》等;
7.项目建设所在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2)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
(3)与相关农户签订的服务协议;
(4)与相关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企业、种植大户的合作协议等;
(5)提供网络域名所有权证明、ICP注册备案信息、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相关合同(协议)、网站的流量指标、订单转化率、客单价、活跃用户数指标的证明材料;提供与第三方平台的倡议合作协议、点击量、成交量、系统后台数据截图等相关证明;
(6)提供农资供应、良种推广、配方施肥、节水灌溉、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等某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至少两项)的相关资料;
(7)申报单位2018年工作计划、2017年工做总结;
(8)主要办公和经营场所悬挂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图片资料。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需制作封面、编制目录,以A4纸张规格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2.所有使用复印件的相关材料均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3.项目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三)项目申报联系人及电话
省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处:张蕾代(0871-63661315)
附件:1.云南省2018年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
2.承诺书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