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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转发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3/9/22 10:40: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云供经发〔2013〕21号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部、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七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定于2013年9月26日至28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举行。根据省社领导意见,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3〕41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决定是否参展参会,省供销合作社不统一组团参展参会。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