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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认真做好“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有关筹备工作的通知云供发〔2010〕10号
时间:2010/6/13 11:09: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云南省供销合作社首届“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的有关筹备工作,经省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落实职责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成立“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于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要紧扣“组织农民闯市场,构建农村致富路”的主题,打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千社千品”品牌,充分展示供销合作社在“二次创业”中的新形象。筹备工作中要紧密联系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在展示、展销中尽量避免“千篇一律”,力求做到展示内容主题鲜明,文字、图片设计新颖、制作精美;展销产品各具特色。
三、精心组织,积极参展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此次展销会,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和企业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一批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做好参展准备,协助参展单位做好宣传策划、挑选产品等相关工作,确保展示展销工作圆满完成。
四、有关工作时间要求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和省社直属各企事业单位提供参展的文字、图片资料,经审阅整理成电子版后,于6月30日前报送省供销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供销社首届“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参展参会回执表》(详见附件)于7月10日前报送省供销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供销社“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电话、联系人:
地址:省社办公大楼404室、405室
电话:0871-3661378(兼传真)、3661315
电子信箱:yncoopjfc@126.com
联系人:张蕾代、钟 海、李泽华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