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社转发中国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9/18 15:55: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云南省供销社转发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供销社: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提高农产品经纪人的社会地位和行业影响力,积极响应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活动,根据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活动的通知》(中经协培字【2012】27号)文件,省社决定选送全省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参加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求
各单位积极选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经纪人参加评选,并按文件要求上报材料(各单位至少选送一名优秀农产品经纪人参加评选)。
附件3《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申报表》按文件要求电脑录入打印后盖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省社教育培训处邮箱。
二、 时间
请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寄送省社教育培训处。
三、 联系方式
电 话:0871-3661312(传真)
联系人:张琳
地 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43号云南省供销社615室(邮编:650031)
附件: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
综合排名活动的通知
中经协培字〔2012〕27号
各省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各理事、本会各分支机构:
2011年我会组织的“2010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工作反响热烈,深受好评,社会对农产品经纪人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在行业内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对激发广大农产品经纪人诚信经营,艰苦创业,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繁荣城乡市场,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产生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我会将继续树立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标兵,激励全国600多万农产品经纪人学先进,做先进,艰苦创业、诚信经营、助农增收、帮农致富,提高农产品经纪人的社会地位和行业影响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农产品经纪人在构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会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决定2012年按“经营(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安排就业”、“带动农户”、“政治荣誉”六项指标,开展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活动。现将“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方案”(附件1)、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申报汇总表(附件2)、“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申报表”(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排名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荐,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对组织工作较为突出的单位将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于最终的排名结果,将在有关媒体公布,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所有申报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事迹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统一报送我会。
联系方式:
电 话:010-66095627
传 真:010-66095627
电 邮:66050290@163.com
联系人:王成英 15901380821
沈 昉 18810818966
李 欢 15101109289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45号 (总社)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培训部(邮编:100801)
附件1:
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方案
一、综合排名参加范围和排名指标
全国所有农产品经纪人均可参与此项活动。
综合排名指标分经营(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安排就业、带动农户、政治荣誉六项指标,前五项指标分别排出前120名,第1名为120分,第二名为119分,……,第120名为1分;增设的第六项政治荣誉包括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五四青年奖、三八红旗手,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国家级荣誉加40分、省级荣誉加30分,市级荣誉加20分,县级荣誉加10分,每人只填报自己最高前三项荣誉,政治荣誉累计最高加分120分。再按六项指标总分高低综合排出“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如综合分数相等的,安排就业、带动农户分数高者排前。对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农产品经纪人颁发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公布。
“经营(销售)收入”、“利润”、“资产”以所报财务报表为准,“带动农户”、“安排就业”以当地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相关的农业、劳动、统计等部门签章证明为准。前二项数据系会计年度累计数,后三项为年末时点数。政治荣誉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综合排名候选人推荐
1、由各级协会推荐、省级协会复核汇总。具体由各省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承担本省人选推荐的组织工作,尚未设立省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省份,可由省级供销合作社或其它相关组织承担有关组织工作。省级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供销社或其它相关组织)推荐15名人选。经纪人队伍大、组织体系健全、实力强的地方可适当增加。
2、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各推荐50名人选。
各省级协会要主动协调当地供销合作社、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人选推荐工作,避免重复推荐。
3、年交易额30亿元以上批发市场可推荐5名人选。
4、个人自荐。未成立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的地区,农产品经纪人可以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进行材料申报。但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年经营额达到1亿元以上,二是年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三是转移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500人以上。所有数据以当地政府、农业、劳动、统计、供销社等部门核准的数字为依据。
三、综合排名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逐级推荐:各省综合排名活动组织单位要积极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经纪人参加排名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经纪人,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上报我会。
(二)排名:我会将对各地推荐的人选资格及所报“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申报表”(附件3)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各项指标综合评分,排出“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
(三)公示公布:11月中下旬,我会将“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名单及相关材料在中国农产品服务中心网(www.richfarm.net)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我会将会同省级协会等单位进行核查,如确有问题则取消其资格,其空缺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于四季度最终确定排名名单,并授予“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证书,同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颁证:四季度举行隆重的颁证仪式。
四、综合排名活动宣传
(一)邀请全国性相关媒体参与报导本次活动。
(二)在多家新闻媒体对获得表彰的个人予以公示。
(三)对获得“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的个人,我会将在官网首页提供其单位LOGO进行展示宣传并提供单位网站的链接,同时开设活动专版集中展示百强农产品经纪人形象。优先报导其先进事迹和经验,并优先推荐为我会理事、常务理事,优先参加我会组织和参与组织的其它活动。
(四)希望各会员单位通过相关媒体和自有网站积极开展本次活动的宣传。
附件2:
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QQ邮箱: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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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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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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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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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是否齐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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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就业、带动
农户处是否已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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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荣誉
证明材料
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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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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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汇总表仅省级经纪人协会、供销合作社及妇联系统、共青团系统等组织推荐部门填写。
附件3:
2011年度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综合排名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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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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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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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寸照片
粘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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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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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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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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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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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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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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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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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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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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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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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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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强综合排名
活动QQ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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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8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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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及主要
产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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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销售)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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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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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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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就业(人)
县级以上政府或农业(劳动、统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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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户)
县级以上政府或农业(劳动、统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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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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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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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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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复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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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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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要求为2011年数据,电脑录入打印盖候选人所在单位章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邮寄我会。电子版同时报送协会邮箱。
2、县级以上政府或农业(劳动、统计)部门意见处,县级政府、农业、劳动、统计任一部门盖章均有效。县(市)级、省级推荐意见处系推荐单位盖章处。
3、因综合排名活动申报工作较繁琐,请申报单位指定联系人方便联系。
政 治 荣 誉
荣 誉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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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 获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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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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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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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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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