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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成立省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4/3/4 8:41: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中共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成立省供销合作社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云供党组〔2014〕6号
各州(州)供销社、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委《关于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委〔2014〕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云发〔2013〕21号)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工作要求,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决定,成立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和决策部署,研究确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原则、政策和总体方案;统筹协调处理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全局性、长远性及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有关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琳玻
副组长:杨正良 谢 晖 段继红 单昆生 屈华曦
金 彦
成 员:张丽安 李铁初 张国强 何志勇 陈玉莹
许 勇 徐叶锋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省社改革办”),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设在省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单昆生同志兼任省社改革办主任,副主任由张丽安、何志勇、陈玉莹同志担任,工作人员按工作需要抽调。
省社改革办负责处理省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起草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系统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系统内落实领导小组的商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报告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省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