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社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符合性审核的通知

 时间:2013/12/9 14:44: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为进一步加强省财政企业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完善审核工作底稿,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八部门联合下发了《云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符合性审核的通知》(云财企2013〕360号)。今后,凡申报云南省财政厅企业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各州、市(县、市)财政及相关部门均需填报《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