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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下达2014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通知
时间:2014/3/4 8:38: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下达2014年度
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通知
云供合指〔2014〕1号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供销合作社的新发展。现将2014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下达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指标的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
一、提高认识,促进全省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
今年是全省供销系统的改革年、创新年,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基本方针,按照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创新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提升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质量,继续发展农民合作社,加大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和示范社建设,加快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工作,实现基层社全覆盖,强化社有企业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社有企业的实力,增加社有资产总量,不断改革完善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和网络体系,为全省供销系统的改革发展再创新业绩。
二、层层分解,确保任务指标落到实处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省供销合作社的统一要求,把各项任务指标逐一进行分解细化、逐项层层落实到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企业、基层经营单位和基层责任人,明确任务,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的全面和超额完成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要把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政策扶持与完成2014年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协调争取支持力度;要充分认识今年工作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加大改革发展创新和指导协调服务力度,加强联合与合作,切实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超额完成创造良好条件,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