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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干部自主选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4/13 9:09: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在昆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满足干部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高层次的培训需求,激发干部学习培训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使干部教育培训更好地为云南科学发展服务、为全省中心工作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根据《云南省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干部自主选学的要求,决定2011年在省直单位普遍推行干部自主选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及时间安排
培训对象为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在昆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的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共2000人(参训单位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单位可增加参训名额。未列入上述范围的地区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组织干部参加自主选学。
培训机构为省委党校、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培训时间集中安排在2011年4—7月,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培训机构确定,根据报名情况滚动开班。
二、培训内容
认真学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的理论课程;党的理论、党的宗旨、党的知识、党的历史、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等方面的重要课程。重点学习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的倡议部署、“十二五”规划,以及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教育现代化、新兴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财经金融、法律法规、社会管理与创新、舆情应对、群众工作、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前沿课程和特色课程。每个菜单培训时间为40个学时。
所有培训菜单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网站公布,各培训机构门户网站公布本校的培训菜单。
三、工作程序
1、选学程序。干部自主选学的报名、资格审查、学员编班、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依托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网络平台(http://www.yngbzx.cn)进行,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干部自主选学网上报名与管理操作说明》(见附件2)的报名流程组织干部参加学习。
2、培训管理。培训机构负责教学管理和学员考核,确保参训干部专心学习,保持良好学风。参训干部要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机构管理,干部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各培训机构批准。培训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参加自主选学的干部,缺课达到8学时,当期培训为“不合格”;不遵守课堂纪律的,授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可建议培训机构对学员作出“不合格”的考核结果。
3、登记存档。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在《云南省干部自主选学报名暨培训登记表》签署考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干部个人培训档案,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干部自主选学是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合理制定干部参训计划,充分动员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干部参加培训,做好参训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2、提高培训质量。各培训机构要健全和完善培训菜单生成和更新机制,加强培训需求调研,突出培训课程的时代性、前沿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师资力量,授课教师的选聘既要体现培训机构特长,又要面向社会配置优秀师资资源。要抓好“供、选、教、管”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自主选学质量。
3、保障培训经费。培训经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干部自主选学和干部在线学习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综〔2009〕139号)和《关于干部自主选学和干部在线学习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云发改物价
〔2009〕2397号),每人每期200元,由培训机构在培训期间收取,学员回单位报销。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4、加强督促检查。省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各单位参加自主选学培训的情况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情况,并适时通报。
附件:1、2011年省直单位干部自主选学名额分配表
2、《干部自主选学网上报名与管理操作说明》
3、联系方式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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