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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参与2025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的通知

来源: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时间:2025/9/17 9:10:12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有关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优势,进一步挖掘全系统消费潜力,抢抓2025年国庆、中秋、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消费旺季契机,推动全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浓厚氛围,助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提质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时间

  2025年9月初至10月底

  二、参与范围

  各级供销合作社(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和广大干部职工等)。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消费采购力度。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继续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等机制作用,组织动员系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要带头组织成员企业积极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组织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鼓励食堂、内部商超等签订长期直供合同,持续扩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消费。各级供销合作社工会、老干部工作部门在开展慰问老干部、困难职工及发放工会会员节日福利时,优先采购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消费帮扶重点产区及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产品。

  (二)大力开展促销帮销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活动。系统商贸连锁、农批市场、电子商务等流通企业,要充分利用消费帮扶专区专柜、“832平台”等线上线下渠道,以“消费帮扶金秋行动”为主题,结合“供销集市”和供销合作社庆丰收促消费等活动,推进形式多样的促销帮销工作。发挥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消费引领作用,鼓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与中西部重点产区通过联合举办产销对接活动、签订长期供销合作协议等方式,探索建立“一对多”“多对多”的消费帮扶协作关系。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日用品采购平台及有关行业协会,要及时整合会员企业采购需求,通过举办订货会、推介会等形式,扩大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消费帮扶重点产区及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产品联采、集采规模。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在举办产销对接、展示展销等活动时,通过发放消费券、积分换购、满赠满减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进一步拓宽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销路。

  (三)助力脱贫地区文旅产业提质增效。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通过参与脱贫地区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建设,结合当地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民俗风情等资源,因地制宜开发适销对路的特色旅游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服务业态,更好服务节庆旅游消费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货源组织。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等系统流通龙头企业要根据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时节采购特点,抓好供需衔接,做好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货源组织,确保节假日期间商品供应不断档;同步做好脱贫地区产品进货渠道管理,明确帮扶属性,杜绝所售商品假借消费帮扶名义进行销售等行为。相关供销合作社要及时协调解决货源组织、物流运输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中华合作时报、门户网站等媒体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消费帮扶工作积极性,鼓励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探索推广消费帮扶新模式、新经验,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物美价优、协作供应”的良好局面。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省级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和总社各主管社团分别负责做好参与本系统、本单位“消费帮扶金秋行动”情况的工作总结和数据汇总,并于2025年10月23日前将总结材料和《供销合作社2025年“消费帮扶金秋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联系人:刘新超、张潇,联系电话:010-66050027、66050631,电子邮箱:Ltccoop@126.com。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