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社

当前位置: > 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13年度企业口专项资金项目资料网络补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3/4/19 11:04: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州(市)财政局,宣威市、腾冲县、镇雄县财政局:
为做好2013年度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网络申报工作,确保项目资料完整齐备,经研究,定于4月20日-4月25日开通网络端口,对由于财务报表审计、行政审批及网络原因导致申报资料上传不完整和未能及时点击申报结束的企业进行资料补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范围
(一)州市文件已经上报,但相关数据指标有误需修改项目。
(二)州市文件已经上报,但相关附件资料上传不完整项目。
(三)州市文件已经上报,但未及时进行网络申报项目。
二、补报要求
(一)请各州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指导申报企业进行数据更正,补充由于财务报表审计、行政审批等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的附件资料,确保申报资料齐备完整。主要包括:
1.按规定需提供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按规定需提供的项目投入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
3.按规定需提供的项目备案、环评、土地等要件;
4.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请各州市财政局将上报省财政厅申报文件及《2013年申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扫描版)一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对2012年获得资金支持项目网络资料进行清理,并补充完整,确保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一致。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补报工作,认真清理核对,原则上网络上传资料不齐备的项目,将不予立项安排资金扶持。
(二)请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申报企业能及时进行补报。
(三)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企业处及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我们将尽力解决。
省财政厅企业处:许宏俊 0871-63620705
系统技术支持:0871-63618097-603 607


省财政厅企业处
2013年4月15日

抄送: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供销社、省民委、省安监局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