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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2016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作指导处 时间:2016/1/26 9:15:34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

为加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确保人民群众欢度祥和节日,现就做好2016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做好安全经营管理。岁末年初,各地生产经营繁忙,节庆活动较多,安全生产经营任务非常繁重。各级供销合作社既要抓好节日商品购销,满足群众需求,又要服务城乡、活跃市场,提高商品销售额,更要强化安全生产经营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强化责任落实,要狠抓预防、源头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系统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正常进行。

二、加强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级供销合作社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各级安监、公安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彻查隐患,不留死角,取得实效。要重点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隐患排查,严防重特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确保不留死角,无任何事故隐患。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晰安全责任,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切实解决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和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要加强进货质量、安全存储、零售资质等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三、强化监督,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根据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的实际,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督促指导经营企业在做好商品销售的同时,积极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切实做好各经营零售网点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等安全无事故。同时,要加强营销人员的责任落实和安全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经营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值班领导和人员必须到位在岗,遇到问题及时上报,遇到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处理。切实做到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各地在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汇报,并同时与省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联系,联系人:刘运发,联系电话:0871-636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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