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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3名处级干部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3/12/2 10:06: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云供党组〔2013〕29号

省社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社机关处级干部职数空缺情况,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经2013年11月27日省社党组研究,决定在省社机关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处级干部3名。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
  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这次干部选拔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加选拔。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中共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关于通过竞争上岗方式
选拔3名处级干部的实施方案

  经省委编办核准,省社机关处级领导职数为8正7副,现空缺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经2013年11月27日省社党组研究,决定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处级干部3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作风过硬、能力突出,勇于担当、锐意创新,真抓实干、艰苦奋斗的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职工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二、竞争上岗职位
  根据省社机关处室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本次竞争上岗职位为:
  (一)省社机关处室处长1名;
  (二)省社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正处)1名;
  (三)省社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处)1名。
  三、资格条件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一)本次竞争上岗,仅限于省社机关内部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
  (二)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一年以上、任副调研员满二年以上或现任调研员,均可参加正处级领导职位的竞争;任主任科员满二年以上或现任副调研员,可参加副处级领导职位的竞争(时间截至2013年11月);
  (三)年龄限制:竞争处长,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1月以后出生);竞争副处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或选派到新农村指导员、挂钩扶贫工作经历;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少少数民族可放宽至专科以上学历;
  (六)竞争副处级职位的,应通过晋升副处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
  四、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报名
  本实施方案公布后,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由省社人教处接受自愿报名(《报名表》附后)。
  各竞岗职位报名人数均须在3人以上,如该岗位达不到规定人数,则取消该岗位选拔。
  (二)资格审查
  根据资格条件,在自愿报名基础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笔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争职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能力和素质,重点测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进入竞职陈述等环节。
  本次笔试由省社党组命题。并委托省贸易经济学校组织阅卷工作。
  (四)竞职陈述
  召开省供销合作社机关全体在编人员、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并设立评委组,竞职者对自身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未来工作思路及自身优势等方面进行陈述。此后,主评委可根据竞争者陈述情况提出1—2个问题,由竞争者回答,评委组对竞岗者的表现进行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每人竞职陈述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
  评委组成员一般由省供销合作社领导、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
  (五)民主推荐
  在竞职陈述后,参加会议的干部职工对竞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分A、B、C票,其中A票为省社领导,权重占30%;B票为副巡视员、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权重占20%;C票为其他干部职工,权重占50%。
  (六)综合成绩
  竞争上岗综合成绩由笔试、竞职陈述和民主推荐三项得分合成。其中笔试、竞职陈述权重各占20%,民主推荐权重占60%。按照《省供销合作社机关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综合成绩计分表》(《计分表》附后)计算综合成绩,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七)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报省供销合作社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
    考察工作由省社人教处组织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思想品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八)决定任用
  根据竞争者的笔试、竞职陈述、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报省供销合作社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进行任前公示并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履行任职手续。
  五、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大致安排1个月,具体为:
  12月1日—12月8日,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2月9日—12月15日,笔试阶段;
  12月16日—12月22日,竞职陈述、民主推荐阶段;
  12月23日—12月31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阶段。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争上岗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不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
  (三)评委组成员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四)考察组成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五)参加竞争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竞争上岗工作接受省社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的监督,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如有违纪行为,干部职工有权向省社党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
  七、组织实施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省社党组领导下,由人教处组织实施,相关处室做好配合工作。
  联系电话:0871—63632732(传真)    
  联 系 人:梁国惠、朱晓虹

附件一:省供销合作社机关竞争上岗报名表

附件二:省供销合作社处级干部竞争上岗综合成绩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