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玻对曲靖市社工作提出要求
时间:2013/4/2 9:56: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3月19日,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在宣威筹办省人民政府即将召开的全省春耕生产工作现场会期间,实地调研了宣威市供销合作社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大楼(在建)、凯丰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农资交易市场、马铃薯交易市场,在宣威召开了曲靖市各县(区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曲靖市社及各县(市)区社主任的工作汇报,与曲靖市副市长袁晓瑭、宣威市副市长马兴赞就供销合作社工作进行了座谈。
会上,李琳玻对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表示感谢,对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十一五”期间曲靖连续出台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举亿元财力投向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建设,并在“十二五”期间提出“百亿供销”的发展目标,促进供销合作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行业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令人鼓舞,说明曲靖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还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他同时指出,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要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基础上,守法依规、稳中求进;实干兴社、不留遗害。要在与过去纵比中看到成绩,也要在与发达地区的横比中找到差距。针对调研中反映出来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后劲不足”等问题,以及曲靖要如何突破“天花板效应”、谋求更高发展,李主任强调,一要明确发展理念,形成抓好社有企业、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共识。要立足管好用好现有社有资产,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把社有企业搞活,企业有效益、不亏损,供销合作社才有发展的实力和底气。二要创新发展方法,形成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可考虑把各级政府投入的资金变为社有股金,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发展后劲、活力与空间,利于形成更广泛的经济利益共同体。要建立以利益为杠杆的奖惩调控机制,齐心协力共同发展,以奖励为动力,以惩戒为压力,促进机关抓好社属企业,形成机关企业利益一体化。三要综合协调全面发展,真正体现出“新供销,新机制,服务三农,合作共赢”。要统筹兼顾、虚实结合,做到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并举,社企管理与机关管理并举,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并举,城市流通与乡村流通并举,传统业态与新兴业态并举。特别要盘活供销合作社的土地资源,在城市化进程中积极参与公租房建设,创建城市消费合作社;在农村引导职业农民、经营大户等发展生产型和服务型专业合作社。通过有效的服务和流通,提升供销合作社经济实体的经济效益,解决系统内职工待遇低、住房难、买房贵的问题,真正体现出“新供销,新机制,服务三农,合作共赢”。四要有梦想,不懈努力追求发展。供销人要有实现“供销梦”的追求和努力,要让生活在供销合作社大家庭里的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只有每个供销人与供销合作社一起成长、一起发展,才是真正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李琳玻主任希望,曲靖以及宣威市委、市人民政府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曲靖一定能为全省供销行业创造出更新、更好的业绩和经验,让曲靖供销成为名符其实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责编: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