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在全省抗旱救灾中确保农资商品的供应和保障
时间:2010/6/18 12:47: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刚刚召开的“全省抗旱救灾动员大会”、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和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的通知精神,为积极做好全省抗旱救灾工作,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化肥等重要农资商品的供应,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和2010年2月21日省发改委召开的“应对全省旱情确保重要商品供应”会议的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从2009年10月开始部署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储备工作,积极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积极做好省产50万吨化肥的储备工作。到2010年1月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储备工作进展顺利。一是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库存充足。到今年1月底止,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库存量为679307吨,较去年同期增加5.8%。其中,尿素247513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6%;复合肥147863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1.7%。其他品种的化肥、农药、农膜均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二是化肥储备工作有序开展。省产50万吨化肥储备作为云南省重要商品储备今年继续执行,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共完成储备4023680.29吨,已完成储备总数的80%,其中:尿素223159吨,复合肥82256.29吨,磷肥96953吨。10万吨边贫肥、救灾肥的储备工作正有序展开。目前云农股份有限公司1月份共库存化肥111795吨,其中,尿素68283吨,为确保边贫肥和救灾肥的供应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化肥市场价格平稳。从2009年12月份以来,全省化肥价格均未出现大起大落现象,各类化肥价格基本平稳。以尿素为例,去年10月开始批发价从1700元/吨左右上涨到1950元/吨左右以后,目前价格基本维持在1850元至1950元/吨之间,市场零售价基本维持在2000元至2150元之间,略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其他化肥价格基本维持在去年同期水平。四是化肥货源充裕。今年,我省化肥生产企业生产基本正常,尤其是云天化没有停产,尿素生产和供应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为化肥储备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他化肥生产企业在省产50万吨化肥储备政策出台以后,激发了生产积极性,各类化肥的生产量得到保证。从总体的情况看,我省化肥等农资商品货源充足,市场平稳,价格波动不大,能够保证春耕备耕期间全省农业用肥需要。
当前我省正遭遇60年一遇的严重旱灾,农作物受灾面积达80℅以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化肥的销售,尤其是氮肥的销售。为此,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党委、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化肥等农资商品的采购、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为确保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针对全省旱灾情况,为确保全省化肥等农资商品供应,将采取以下紧急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到位。根据当前全省的实际情况,省供销合作社成立了“全省抗旱救灾农资供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省化肥供应的统一协调、指导和应急工作;及时掌握全省化肥等农资供应情况,督促各地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农资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及时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二是要求各地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农资供应。省供销合作社在年初下发文件的基础上,近期将再下发文件,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好抗旱救灾和春耕备耕期间化肥等农资商品的供应工作。尤其是要督促各农资经营企业,继续加大化肥等农资商品的采购力度,积极组织和落实货源,确保化肥库存和市场供应,满足春耕备耕和救灾的需要。三是认真做好化肥储备工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针对目前全省旱灾扩大蔓延的严峻形势,为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抗大旱、保民生、促生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化肥供应工作的责任感。省供销合作社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化肥等农资商品的采购、储备和供应工作。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尽快建立化肥供应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化肥供应脱销断档、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等情况,必须在24小时内将处理意见上报当地党委、人民政府,同时报告省供销合作社。尤其要高度重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春耕备耕期间的化肥供应工作;进一步要求云南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做好省级10万吨尿素储备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农资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大采购、储备力度,尽量增加库存量,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省产50万吨化肥和10万吨边贫肥、救灾肥的储备工作。各承储企业要力争超额完成储备任务,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省产50万吨化肥储备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储备和供应工作中,要健全制度,规范运作,适时投放市场,充分发挥储备化肥保供给、保稳定的作用,确保春耕用肥的需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建立地方化肥储备制度的州(市)供销合作社加大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储备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区域化肥供应的调剂工作,确保化肥等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保证春耕及全年化肥供应。同时,根据各地抗旱救灾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抗旱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四是积极配合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做好化肥市场的监管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公开向社会承诺在化肥等农资商品供应工作中,不销售假劣农资商品,不囤积居奇,不擅自哄抬物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化肥价格政策,确保化肥等农资供应,切实做好稳定农资价格,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五是积极发挥农资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的作用。各级供销合作社和农资企业要重视发挥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的作用,不断扩大化肥等农资商品的连锁经营范围,提高化肥配送率,尽量减少环节,降低经营费用,让利农民。同时,要求农资经营企业和经营门店要延长营业时间,继续开展预约销售、送货上门等服务,确保农民随时可以购买化肥等农资商品。对有条件的地方,要继续开展化肥赊销工作,尽量扩大服务范围,提高赊销金额,方便农民群众。对购买化肥等农资商品困难的农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帮助解决困难,确保农户正常的生产生活。六是积极协调和争取相关金融部门解决农资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和困难农户购肥资金困难等问题。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与金融机构协调,为农资企业贷款融资创造条件。同时,要支持和鼓励农资企业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部门联合,在化肥销售旺季继续做好化肥小额信贷工作。七是积极配合农业科技部门做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支持农资企业与农科部门联合,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化肥等农资商品,为小春损失大春补积极做好化肥等农资供应。同时,在旱情相对缓和的地区,要全力做好抗旱保小春促春耕的工作。对旱灾较为严重的地区,要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深入生产第一线和农户家中,提早安排部署春耕备耕的农资供应工作,及早落实化肥和农资需求量,及时做好农资储备调运工作,确保春耕备耕工作的正常推进。
(合作指导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