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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综合检查组在云南检查指导工作

 时间:2014/9/22 15:34: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综合检查组一行9人于9月1日到云南对我省2012年、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组分为地方项目组和部门项目组两个小组分别检查,其中,地方项目抽查保山市隆阳区、龙陵县,德宏州瑞丽市、盈江县,昆明市寻旬县等五个县(市、区)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门项目抽查2011年保山市昌宁县枯柯河灌区建设项目(水利部)、2012年保山市隆阳区新城青年农场热带作物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农垦总局)、2012年保山市昌宁县秸秆养畜联户示范项目(农业部)、2012年腾冲县农特产品产销对接项目(供销总社)、2012年昆明市安宁市凯特杏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林业局)等五个农口部门项目。按照检查组的行程安排,9月2日上午,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连云宾馆召开了云南省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检查汇报会,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同志的委托,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谢晖同志代表省供销合作社汇报了工作。随后,检查组分赴各地检查指导工作。
    9月8日至12日,部门项目检查组一行4人在腾冲县检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2012年腾冲县群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农特产品产销对接项目,省供销合作社谢晖副主任,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三处江洪处长、王莲娥副处长,总社经济发展部投资管理处袁欣陪同检查;检查组召开了汇报会,听取了腾冲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杨存宝同志的专题汇报,观看了项目专题片,开展了内业、外业检查,对1个龙头企业和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逐一核查落实。经评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的总体评价较高,认为农业综合开发产销对接项目是一个好项目,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供销合作社与农业综合开发办配合好,工作实,项目管理到位,成效明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档案资料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程邀标资料不全、个别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谢副主任要求市、县供销合作社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强调要以此次综合检查为契机,强化项目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用制度管好项目;二要加强项目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强化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三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建立备查账,尤其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合作社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客观、准确、全面地记录和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和经济活动;四要强化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的严肃性,严禁擅自调整、变更实施计划(方案);五要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六要认真对照检查组的意见,逐一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省社经济发展处。
    省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处和保山市、腾冲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供销合作社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配合开展内业、外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