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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供销社“三个到位”确保盘龙供销社改革改制工作如期完成

 时间:2011/2/21 16:22: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根据省、州、县《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意见》,县供销社始终坚持“成熟一家,改革改制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盘龙供销社改革改制工作。

 

   组织领导到位。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盘龙供销社于2010年8月召开由全体职工参加的改革改制职工大会,通过选举组成盘龙供销合作社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为改革改制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宣传动员到位。由于供销社建社历史长,遗留问题多,而改革改制要对这些问题作一次性的最终解决,各种不稳定因素在改革中难免就要凸现出来,因此,在对盘龙供销社现状、改革、改制形式、资产变现、债务清偿等进行认真分析基础上,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多角度、深层次地妥善处理和化解了各种矛盾和问题,为改革改制工作营造团结稳定环境。

   政策落实到位。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盘龙供销合作社改革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要求,稳步推进改革改制工作。一是资产处置公开透明。对于进行资产处置的4处资产,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由县国土事务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清偿债务合理规范。资产处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后,全部移交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待银行贷款等债务处置政策明确后,由资产管理中心进行处置资产赔还。三是职工安置有条不紊。截至目前,通过资产变现,共兑现所涉及的在册职工8人,退休职工9人,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3人,职工遗属供养人员1人的安置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安置费40余万元,为职工解除改革改制后的后顾之忧,为推进全县供销改革改制工作迈出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