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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必春出席云南棉麻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现场并作出要求

 时间:2011/7/21 11:00: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11年7月14日,云南棉麻有限公司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续签《集体合同》仪式在公司六楼举行。省社纪检组长蒋必春同志,省财贸工会副主席陈玉琼同志,省财贸工会干部张瑞晓、楚妍同志,省社工会副主任周映红同志以及省社直属单位分管工会领导、工会主席、工会干部和公司集体协商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社直属系统工会副主任周映红同志主持,公司葛薇董事长发表致辞,公司工会陈春兰副主席对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续签《集体合同》三个合同文本产生及协商过程作了说明,并现场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和《集体合同》。
   
    省社纪检组长蒋必春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工作指出要从四个方面去认识和把握:第一,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要体现以人为本,情系于民;第二,工会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企业发展离不开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第三,要规范分配秩序,缩小收入差距,关注民生,兼顾公平;第四,要通过集体协商相互沟通,正常反映职工意愿,体现依法治企,民主管理。蒋组长对直属企业进一步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签订工作强调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第二,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第三,正确处理好权利和义务关系。省财贸工会副主席陈玉琼同志就有关工会工作作了讲话,省社直属系统工会副主任周映红同志对下半年的工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