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省三在云南供销合作社调研时强调:深入总结云南发展经验 健全完善监督监管体制
时间:2011/12/13 11:01: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11年11月19日至23日,全国供销合作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蒋省三到云南供销合作社调研指导工作。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孔垂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琳玻等在昆明会见了蒋省三一行。省社党组书记、主任和润培全程陪同调研。
在云南期间,蒋省三调研了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省社直属今邦日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省社教育培训中心,看望了机关和今邦公司离退休干部,实地考察了保山市腾冲县双源肉鹅养殖专业合作社、胡韦刘铒丝加工专业合作社、荷花雨伞玉雕专业合作社,深入了解了各地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听取了省供销合作社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讲话。
蒋省三指出,云南供销合作社通过几年不懈努力的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改革发展道路,创造了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云南模式”,总结了很多宝贵的做法和经验,对推动全国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有很多重要的启迪。云南供销合作社的工作经验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两个文件”贯彻落实,云南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抓到了为“三农”服务的核心,找到了改革发展的方向和命门;二是积极协调各部门合力推进“两个文件”贯彻落实,较好地处理了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减少了扯皮,避免了纠纷,形成了合力。三是逐县召开现场会强力推进“两个文件” 贯彻落实,县联社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工作十分扎实,成效十分显著,对全国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文件有很好的启示,应深入总结,大力推广。
蒋省三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加快完善监事会的监管督促工作,不断完善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和章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地实施项目资金使用和社有资产的监管,保证供销合作社在大发展中有严格监督,使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发挥作用,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项目资金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