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社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6/30 8:42:54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6月29日,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和丽贵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省社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社党组、各单位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规定》,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确保党中央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省社党组、各单位党委要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组(党委)这个关键主体,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依法治社。
会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省社党组、各单位党委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规定》要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推进全省供销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社党组、各单位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按照省社《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计划》要求,逐条对标对表,逐一落实到位。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社党组、各单位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确保《规定》在省社落地生根,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加快推进全省供销事业改革发展。各级纪委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