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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考核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创先争优”实绩

 时间:2011/8/1 17:06: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按照省委在党员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年初省社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级干部在下乡调研、出省考察、理论学习、看望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撰写研究文章等七项工作的时间(次数、篇数)提出了具体要求,7月28日上午,省社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个人完成情况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省社党组书记、主任和润培指出,省社机关处以上党员、干部上半年对七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普遍较好,各处室工作主动性增强,工作力度加大,思路不断创新,协作意识加强,个人素质明显提高。机关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广大干部深入乡镇、村了解一线情况,工作针对性增强。和主任强调,要把完成七项指标作为提升个人素质、水平、能力和涵养的基本要求和立足本职工作开展“创先争优”的基本标准,切实掌握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科学安排时间,在下半年工作中继续抓落实,并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主要标准在年底进行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