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社召开集体廉政谈话工作会议
来源:机关党委 时间:2020/12/22 14:23:07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12月17日,省供销合作社召开2020年集体廉政谈话工作会议,对2020年度省供销合作社机关、事业单位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和供销集团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胡吉安出席会议并进行廉政谈话、副组长刘云主持会议,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崔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吉安指出,省供销合作社机关2020年度按照中央和省委对职务、职级晋升的规定和程序,提拔任用了一批优秀同志,这是省社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件大事、喜事,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厚爱,体现了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社党组对干部职工的关心重视。供销集团公司的组建和领导班子的配备,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社党组和领导班子倾注了大量心血,对集团公司班子寄予厚望。省社机关、事业单位和集团公司得到组织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和高管,是按照各项要求,经过各种程序,推荐选拔出来的优秀同志,希望大家不辱使命、不负众望,感恩党的关怀,感恩组织的信任,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智慧的力量,为供销事业的顺利发展贡献力量。
胡吉安强调,同志们要按照守初心、担使命的要求,牢记组织的重托,要提高政治站位,懂规矩、守纪律,要改变作风,规范言行,表里一致。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遵守党纪国法,存戒惧、守底线。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三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动摇,面对违规违纪现象要拿起斗争的武器,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四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的建设工作,加大党内监督的力度,采取有效的监督方式和措施,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氛围,为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而尽责尽力。
崔红指出,供销合作社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在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支持下,供销系统干事创业、创新发展的环境,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初见成效。当前,全省供销系统正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总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汇聚力量,按照供销事业发展的蓝图,书写云南供销发展的新篇章。根据中央、省委的政策要求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省社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部分优秀同志得到提拔任用,这是党的关怀,组织的信任,要倍加珍惜。供销集团的成立,是顺应供销事业综合改革发展的需要,是打造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举措。集团高管班子的选聘任用,是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是省社党组和领导班子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决策的结果。无论在机关、事业单位、集团公司选拔任用的每一个同志,每一个干部都是优秀的、是符合条件的。但是,事物都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今天的优秀不等明天的优秀,因此,保持明天的优秀还要靠每位同志付出艰辛的努力,还需要通过新理论新思想新要求的学习、领悟,吸收、运用,不断充实丰富自己,不断修正改造自身,才能保持优秀的本色,才能率领大家不负众望、担当使命、发挥作用、取得成效。作为一个优秀者,一名领导干部,保持发扬优秀者本质特征,就要吃得苦、受得累、多贡献,就要起好表率作用,显现优秀者的本色。要做到这些要求,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一是站位要高、从严要求。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严要求自己,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扛起来、抓起来、管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二是起好表率、带好队伍。处室负责人和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好队伍,要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倾向,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三是遵守纪律、接受监督。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要齐抓共管,做到双推进、双促动,树立党建强、发展强的观念,严格执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利,把权利放在阳光下运行,要学会并适应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经得起考验。
会上,参加廉政谈话的同志签订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省供销合作社机关邓承云、饶永、李万兵以及云南供销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彭金芳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2020年度省社机关、事业单位新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供销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