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杨正良副主任到砚山县就省、州、县三级联合投资的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并作工作安排部署
时间:2011/7/19 10:07: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11年7月13日—7月14日,省供销社副主任、省农资公司董事长杨正良同志一行3人到砚山县,就省农资公司、州供销社、县供销社三家单位联合投资的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督促检查。7月14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在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和听取县供销社唐振钧同志对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后,会上,省供销社副主任、省农资公司董事长杨正良同志针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三个方面的工作安排部署。
一、结合实际,初步审定办公、住宿、仓库等建设规划。该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由砚山县建筑勘察设计室承担,并于7月30日前完成全部设计工作。一是门面的两幢高层建筑分别为办公楼和住宿楼,设计为7层用房,目前只建盖2层用房,3层进行连体建设,一层均为展示厅,二楼分别为办公和住宿用房;二是两幢楼中间预留18米大门,侧边留一道4米消防通道用门;三是共设计两个钢架结构仓库用房,设计方式借鉴红河州农资公司仓库进行设计;四是办公、住宿、仓库用地后的地块,一半建设为水泥晒场,一半为种植示范区用地。
二、严格程序,做好回填土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回填土工程招投标工作,待招投标后,督促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既保证工程进度,又保证工程质量。
三、积极筹备,稳步推进新公司组建工作。一是组成项目筹备组。项目筹备组由省农资公司、州供销社、县供销社三级组成,筹备组组长由省农资公司办公室黄春林主任担任,成员由省农资公司、州供销社、县供销社各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待人员就位后,做好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体做好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书等注册所需资料的起草工作,列出工作进度时间表,待公司名称确定后,于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三是进行公司注资和投资。省农资公司、州供销社、县供销社分别按55%、15%、35%的比例进行该项目的注资和投资,确保公司正常运转。四是由省、州、县各拟出3个新公司名称,于7月20日前报省农资公司,集思广益,确定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