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第四督查组赴文山、红河等州市及省社所属有关单位督查省纪委省监委“蹲点式”调研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治情况
来源:合作指导处 时间:2021/11/14 9:00:01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根据省社党组统一部署和安排,10月25日至11月12日,省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江虹率省社第4督查组,到文山、红河、玉溪、昆明等4个州、市和云南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食用菌产业研究院等3家省社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省纪委、省监委“蹲点式”专题调研指出问题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查。

李江虹率督导组一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分别深入到4个州(市)的10个县(市、区)、9个基层社、10个农民合作社和9个社有企业实地督查,采取实地走访、调研了解、查看台账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先后召开州(市)、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省属企事业座谈交流会15余次,详细了解各地开展落实省纪委省监委“蹲点式”专题调研指出问题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所到州、市和省社所属有关单位李江虹就当地整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对整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抓整改整治的主体责任,树立整改整治工作全省“一盘棋”的思想,一级做给一级看,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确保整改整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要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正视存在问题,聚焦问题清单抓好整改整治工作落实,持续发力不松劲,把整改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体现在建章立制和推动供销工作健康发展上。三要以整改整治工作为契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谋划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突出主责主业,以推动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不断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助力全省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所到州、市和省社所属有关单位纷纷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并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落实好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