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系统11家企业被全国总社认定为2013年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时间:2013/12/23 16:29: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近日,我省供销系统11家企业被全国总社认定为2013年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彝良县小草坝野生天麻开发有限公司、昭通金穗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彝良县农副产品加工厂、鹤庆县茧丝有限责任公司、泸西县三塘供销股份合作社、泸水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为监测合格企业;云南省罗平县供销社批发公司、罗平县供销社农资公司、禄丰康源农产品加工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星贸食品有限公司、鲁甸县鑫辉农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新申报合格企业。此批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按照《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1﹞14号)“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认定”的规定,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