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社与省工商局联合制定系统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意见
时间:2012/10/18 15:34: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我省供销合作社和省工商局近日联合制定《关于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
《意见》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做强做大。降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集团登记门槛,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连锁配送业务;二是支持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三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放宽名称登记、经营范围、出资方式方面的限制,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并给予相关扶持;四是支持农村经纪人发展。强化培训,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营造经纪人健康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