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社与怒江州委州政府联合召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作出七项决定
时间:2011/7/22 14:54: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11年5月25日,省供销合作社与怒江州委、州人民政府在泸水县召开全州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会议作出七项决定:(一)要进一步强化供销工作服务人民、促进发展重要作用和地位的认识,把供销社作为促农增收的重要抓手和平台,把供销改革发展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倡议,同步规划、重点研究、积极推进。(二)要在县一级形成“县委主导、政府主抓、部门协调、社会参与、供销联社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三)要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三农”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和“二次创业”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组织创新、机制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努力探索适合供销改革发展的新路子。(四)要通过艰辛努力,实现供销改革发展和“二次创业”的各项目标,推动供销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五)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开放办社的方针,结合产业发展的要求,千方百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创新筹融资平台,打造服务农业的供销集团,率先走出集团化的步伐。(六)要不断强化行业能人和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工作力度,积极鼓励支持“两社一会”发展,全力推进“两社一会”的标准化、规模化建设,不断推进“两社一会”服务“三农”的能力。(七)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经费,并逐年给予增加。同时,在干部配置、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和责任考核等方面对供销系统作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