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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落实签订云南赢合千社千品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发起人协议书及认股书的通知

 时间:2011/6/28 10:30: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云供经发2011〕13号
 
 
各州(市)供销合作社:
为落实省供销合作社“组建云南赢合千社千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座谈会”的要求,请各地在会议结束后务必抓紧时间完成下列事项:
一、2011年7月10日以前,确定本州(市)、县范围内发起人具体人数及每个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
二、2011年7月15日以前,完成本州(市)、县“发起人协议书”(一式五份,全部送公司筹备领导小组)和“发起人认股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发起人留存,一份送公司筹备领导小组)法律文件的签订和认股签字。
三、2011年7月20以前,派专人将上述两个法律文件送至:昆明市东风西路143号云南省供销社办公楼614室张蕾代签收。
四、督促每一位发起人于2011年7月25日以前,将各自认购股份的股款足额汇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账户(单位名称: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开户行:工行昆明大观支行,账号:2502024009026412042)。
联系电话:0871—3661315
联 系 人:张蕾代
此通知。
 
 
 
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