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 做环境保护的积极推动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时间:2021/11/1 14:26:5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本报讯 10月9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7次专题学习,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要尊重和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基本规律,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态文明观贯穿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集团公司、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的服务带动作用,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进程中,为全省农业农村产业化、信息化、现代化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找准供销定位,履行供销职责,贡献供销力量。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切实身体力行,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要在积极推进“绿色农资”行动,助力农业绿色发展;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系统上下联合合作,打造绿色食品牌;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描绘一幅新时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云南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