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将纳入各省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范围
时间:2011/12/31 10:26: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11年12月30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传堂要求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上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会议强调,2012年起,各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将纳入综合业绩考核范围。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副司长耿书海、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房爱卿、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做重要讲话。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河南省副省长徐明华、广东省副省长刘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经验交流。总社领导李春生、顾国新及有关部局负责同志出席主会场会议。
云南省社、16个州(市)社及各州(市)所在地县(市区)社、州(市)社直属企业负责人参加当地分会场会议。
责任编辑:张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