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
来源:怒江州社 时间:2017/3/16 15:57:23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精神,2017年3月3日中共怒江州委、怒江州人民政府出台了《中共怒江州委、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怒江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指导怒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为怒江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文件要求,支持县级以上(含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财政要安排资金重点扶持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的带动能力强、发展规模大、利益联接紧密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要把“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资金”、“综合改革配套资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专项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发展改革、财政、扶贫、农业、供销等部门加强联系,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的项目资金,组织实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全覆盖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产销对接、生态特色农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更完整、规模优势更加明显的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脱贫摘帽、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