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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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玻在大理州调研时指出:只有巩固和发展社有企业 才能肩负服务“三农”的重任

 时间:2013/7/3 10:15:0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图为李琳玻调研祥云县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分拣中心项目建设情况
 
 
图为李琳玻在宾川县调研农民合作社
 
 
图为李琳玻与大理州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座谈
 
 
6月27日——30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到大理州祥云、宾川、大理等县市调研。
李琳玻察看了大理州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仓库、祥云县供销社的祥云供销佳和广场和清馨家园等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参观了解了祥云县恒信农资、经伟再生资源公司、荣珍日用品公司、刘厂和下庄街基层供销社,以及宾川县乔甸基层供销社、振兴农资公司和宾川冬梅蔬菜水果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看望了大理市社干部职工,传达了西南六省供销合作社主任座谈会议精神,并与州社干部职工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李琳玻指出,大理州供销社在几年的改革发展中,敢闯敢干、敢为人先,部分工作已走在全省供销系统前列,通过这次调研,更坚定了全省供销社主任会议提出的“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发展理念。
李琳玻强调,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只有巩固和发展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才能肩负起服务“三农”的重任。各州市、县供销合作社只有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不断壮大自己,才能真正实现供销社“二次创业”。
李琳玻要求,各社有企业尤其是烟花爆竹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领导负责制和层层责任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大理州副州长邹子卿、州供销社主任张根惠一同调研。
 
(责任编辑: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