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供销联社监事会对全州供销系统202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来源:红河州供销社监事会 时间:2021/5/10 16:33:45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21年4月26日至29日由红河州供销联社监事会牵头,州社处级领导带队,组成4个调研督导组,分赴13个县市供销社就全州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社“七代会”精神学习情况、‘十三五’期间供销发展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社有资产收益分配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1年度供销中心工作部置安排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三位一体”、“党建+供销”、供销集团组建试点情况、“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进度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并制定《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上半年调研督导工作方案》。
调研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研。一是查阅台账。采取“两查两看”办法,即:查县市联社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理事会议资料;看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总社“七代会”、州供销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暨全面从严治社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社有资产租赁、社有资金管理使用、“三重一大”事项、安全生产等研究决策情况;查2021年度制定印发文件及贯彻落实措施;看2021年供销中心工作安排布置情况,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党风廉政建设、党史学习教育等重要工作研究部署情况,以及《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社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两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实地查看。实地抽查“5个1”,即,每个县市至少随机抽查基层社1个、社有企业1个、专业合作社1个、烟花爆竹仓库1个、供销发展资金安排实施项目1个。
调研结束后,各调研组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成问题清单,报经党组后同意,把问题反馈各县市供销联社。州社监事会将督促县市供销联社尽快完成整改工作,规范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社有资产收益的使用,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对整改不力的县市供销联社记录在案,纳入年终考核结果评判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