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社:云南省临沧市委组织部、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党建+供销”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临沧 时间:2020/1/2 15:12:23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意见》明确实施办法,(一)党组织全覆盖强化引领 一是组织引领。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中建立和完善党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负责人。二是社企联建。县(区)供销社要与参股或控股企业联合建立党组织,健全完善企业党组织。三是发挥作用。建立功能型党组织,将相关企业、农民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以及涉及的县直部门、乡(镇)、村的党员纳入功能型党组织,并做好全程服务。
(二)供销社联企业带动合作社 一是入股带动。改变社有企业“守摊子、收租子”的现状,盘活资源、与农业企业合作、建立产业龙头,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发布、产品加工销售、打造特色品牌、建立农产品质量体系等工作。二是“供、销”并举。指导龙头企业按需生产,通过订单组织生产,确保产品的有效供给。协助企业、合作社打通销售渠道,实现农特产品统一组织面向市场,带动合作社、企业发展。
(三)合作社聚资源建基地联农户 一是提升基地和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行“四统一”管理,实现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二是提高市场竞争力。以龙头企业为带动,立足本地资源,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高市场占有率,做强做大农民合作社。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整合涉农部门力量,加强合作社建设、空壳社的清理、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机制,进一步紧密利益联结。
(四)互联网为主平台联市场促供销 一是运用互联网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争取金融部门支持、注重打造产品品牌、采取村级党组织+电商服务平台模式。二是推动“线上+线下”供销共同发力。加强优质农产品宣传推广,带动地方特色旅游、现场体验等线下产业发展,实现“线上+线下”销售并行。
《意见》明确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保障。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乡(镇)党委要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派出县直相关部门、乡(镇)在职党员干部挂联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任党建指导员;村党组织要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导,确保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农村党员要积极参加农民合作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运用好“四位一体”试点项目和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基层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把“互联网+党建+供销”工作机制作为破解农村发展瓶颈,搭建服务“三农”平台,发展壮大农业企业、打造创新服务的重要载体,立足县域实际,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着力产业兴旺,服务乡村振兴,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区)供销社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总结试点经验,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做好扩面推进工作,每年都要新增试点村,通过以点带面逐步实现“互联网+党建+供销”村级全覆盖。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