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委市政府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时间:2012/5/16 16:53: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近日,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2012年—2016年各年度的发展目标。到2016年,保山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个以上,覆盖所有的优势产业和80%以上的村民委员会,加入合作社的社员达到30万户以上,农户入社率达60%以上,帮助农民实现收入35亿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到20个以上;重点抓好100个市级示范社和50个省级示范社建设。
《意见》规定,2012年新增7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新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给予3000元—5000元补助;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的每个奖励20万,获得省、市级示范社的每个奖励10万元;每年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和1亿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按设备购置金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生产需要建造仓(机、冷)库、晾晒场、生产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贷款100万元以上的,按银行贷款利息给予单个项目当年贴息不超过10万元的2年贴息扶持。
《意见》要求,县区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供销合作社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项目储备,每年储备项目30个以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项目15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