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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结果核实确认审计报告
来源:楚雄州社 时间:2020/1/2 9:06:57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
我们接受委托,对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校(以下简称“州供销干校”)截至 2019年06月30日的国有资产清查报表进行审计。州供销干校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资产清查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在实施本次专项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州供销干校资产清查结果的合法性、公允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州供销干校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抽盘实物、实施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州供销干校是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举办,在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30043184562XE。主要业务范围:供销社系统人员业务培训,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函授)学历教育,初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学历教育。办公住所:楚雄市学桥街7号。法定代表人:吴垠。开办资金:100万元。
州供销干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资产清查情况
州供销干校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于2019年8月组织实施了资产自查工作。由伍平同志担任清查工作主要负责人。
本次清查工作中,学校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关清查底稿与要求;在全面清查资产、负债、收支的基础上,实施了各项债权债务的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盘点等工作。
三、审计依据与审计内容
(一)资产清查依据
1.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
2.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3.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4.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
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二)工作基准日
州供销干校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 2019年06月30日。
(三)审计内容
1.清查材料核实。主要是对州供销干校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是做好对各项资产清查材料的核实工作。
2.资产账务核对。主要是对州供销干校截至 2019年 06月30 日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对外投资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情况及函证情况进行核实。
3.对资产实物盘点核查。主要是在州供销干校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的盘点核实,实物盘点核实的面不低于州供销干校实物资产总量的 60%。
4.财产损溢鉴证的核查。主要是对州供销干校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毁损及资金挂账的情况按照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与职业判断,出具鉴证意见。
四、审计结果
(一)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
州供销干校2019年 06月 30日会计报表资产账面数385,306.31元,负债账面数581.15元;资产清查报表资产账面数386,167.20元,负债账面数581.15元;
经单位自查后的资产清查数384,740.66元(其中:待报废固定资产原值15,199.00元,累计折旧12,686.43元,净值2,512.57元),负债清查数581.15元。
州供销干校资产清查报表资产账面数与会计报表资产账面数不一致,资产清查报表资产账面数大于会计报表账面数860.89元、净资产大于会计报表账面数860.89元。原因为州供销干校对以前年度已列支出,但未同时增加“固定资产”的4项办公家具、用具(钢木沙发1个,沙发1个,办公桌椅1套,文件柜1个)已作会计差错调整,调整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调增固定资产原值3,050.00元、调增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189.11元、调增累计盈余860.89元,导致资产清查报表的资产账面数大于会计报表账面数860.89元、净资产账面数大于会计报表账面数860.89元。
经审计,州供销干校资产账面数386,167.20元,负债账面数581.15元;资产清查数384,740.66元(其中:待报废固定资产原值15,199.00元,累计折旧12,686.43元,净值2,512.57元),负债清查数581.15元。州供销干校资产清查报表的账面数、清查数与审计后的资产清查报表账面数、清查数一致。
(二)资产损失和待报废资产清查情况
经审计后,州供销干校截至 2019年 06月 30日资产损失和待报废资产清查情况分别如下:
资产损失审计情况
金额:元
损失资产项目 |
资产变动数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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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金额 |
已经济鉴证 |
待经济鉴证 |
无证据的 |
|
固定资产-家具、用具 |
1,426.54 |
1,426.54 |
|
|
合 计 |
1,426.54 |
1,426.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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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供销干校自查资产损失数与审计后的资产损失数一致,共清查出资产损失1,426.54元,已经我所进行了经济鉴证,并出具了《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清查盘亏固定资产——家具、用具2项,为文件柜2个。盘亏资产账面原值2,400.00元,累计折旧973.46元,净值1,426.54元,财务入账日期为2013年5月,经实地查看,未见实物,此次清查作为盘亏处理。
待报废资产审计情况
金额:元
待报废资产项目 |
待报废资产变动数审计 |
|||
待报废金额 |
已经济鉴证 |
待经济鉴证 |
无证据的 |
|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 |
2,512.57 |
2,512.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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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12.57 |
2,5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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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供销干校自查待报废资产数与审计后的待报废资产数一致,共清查出待报废固定资产2,512.57元,已经我所进行了经济鉴证,并出具了《经济鉴证报告》。待报废固定资产主要是通用设备达到或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毁损无法使用和虽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因使用频率高,损耗严重已无法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清查待报废固定资产——通用设备3项,为移动硬盘2个、优盘11个、条码打印机1台,待报废资产账面原值5,270.00元,累计折旧2,757.43元,净值2,512.57元,财务入账日期为2015年7月-2016年8月间,经实地查看,移动硬盘使用频率高,硬盘接口已损坏无法使用;优盘使用频率高,已无法使用;条码打印机使用频率高,传真部分已损坏且维修成本过高。上述资产故虽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已无法使用,此次清查作为待报废资产处理。
2、清查待报废固定资产——通用设备3项,为专用照相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待报废资产账面原值9,929.00元,累计折旧9,929.00元,净值0元,财务入账日期为2011年,3项待报废资产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实地查看,已毁损无法使用,此次清查作为待报废资产处理。
(三)审计意见
州供销干校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已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此次资产清查中的资产损失、待报废资产,经审计后未发现重大差错。
五、审计情况具体说明
(一)银行存款
州供销干校共有银行账户2户,其中:基本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零余额账户期末账面余额327,062.08元与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一体化平台余额一致。
(二)应付账款
期末账面金额 44.55元,未实施函证,采用替代程序确认。
(三)其他应交税费
期末账面金额536.60元,为代扣未缴的个人所得税。
六、重大事项披露或专项说明
州供销干校已入账的房屋及建筑物2项,一项为厕所25㎡,入账日期为1995年5月20日,该厕所是由原来州供销干校教学大楼的一间学员宿舍改造的,且因教学大楼竣工时所办的产权证书属于楚雄州供销社,故该厕所无独立的产权证书。一项是职工宿舍431.3㎡(5套),入账日期为1988年1月26日,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所有人为楚雄州供销社。
附件:1、资产、负债清查情况表(附表1)
2、资产盘盈、财产损失情况表(附表2)
3、资产损失明细表(附表2-1)
4、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附表2-2)
附送:2019年6月30日州供销干校资产负债表
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楚雄市北浦路128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 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