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六举措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7/10/17 16:19:23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保山市昌宁县多措并举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规范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创建示范典型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社,引导更多企业、致富能手和能人带头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积极组织培训。积极聘请林业、农业等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对农民合作社种植业和养殖业技术进行专题培训并组织社员外出考察学习,让社员掌握相关专业技术,更好地推动合作社发展。通过培训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造就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本领强、热心合作社事业的工作队伍。
三是抓好规范建设。抓好有产业支撑、经营运转正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三会”制度、经营模式、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等,从而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化,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规范化,生产经营正常化,增收渠道多元化。
四是充实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县供销社将农民合作社滚动发展资金作为县供销合作社入股资金,用于部分农民合作社参股发展,逐步发展县供销合作社参股、控股社有企业。
五是提供综合服务。按照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要求,重点建好昌宁县鼎航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服务的功能,为全县的农民专业合社提供账务处理、技术培训、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政策咨询、法律维权、融资等方面的综合性、社会化服务。
六是增强品牌意识。重点对一批有特色,发展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特产品开展“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或商标)的认证工作。逐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搞好产品宣传、包装和市场营销工作,努力实现实现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销售,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