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社: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楚中会师鉴字 [2019] 第006号
经济鉴证报告
来源:楚雄州社 时间:2020/1/2 9:21:31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校:
我们接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校(以下简称“贵学校”)委托,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要求,对贵学校申报的以2019年0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进行的资产清查,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和待报废资产进行经济鉴证。贵学校对所提供的资产损失和待报废资产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贵学校提供的有关资料发表鉴证意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结合贵学校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核实实物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鉴证结果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校是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举办,在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30043184562XE。单位负责人吴垠,截至2019年06月30日资产清查报表资产账面数386,167.20元,负债账面数581.15元、净资产385,586.05元。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经济鉴证依据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号);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
3.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三、经济鉴证具体情况
(一)资产损失鉴证情况
金额:元
资产损失项目名称 |
申报损失金额 |
现实状况 |
取得证据情况 |
无法取得证据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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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性质 |
证据数量 |
证据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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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通用设备(2项) |
1,426.54 |
盘亏 |
书面证据 |
1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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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2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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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证据详见附件1;
2、资产损失中取得证据的损失金额为1,426.54元。损失原因为:盘亏固定资产—家具、用具2项,为文件柜,损失资产原值2,400.00元,累计折旧973.46元,净值1,426.54元,财务入账日期为2013年5月,经实地查看,未见实物,此次清查作为盘亏处理。
(二)待报废资产鉴证情况
金额:元
待报废资产项目 |
申报待报废资产金额 |
现实状况 |
取得证据情况 |
无法取得证据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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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性质 |
证据数量 |
证据编 号 |
||||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3项) |
2,512.57 |
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已无法使用 |
书面证据 |
1 |
附件2 |
|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3项) |
0.00 |
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已提足折旧、毁损无法使用 |
书面证据 |
1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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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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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证据详见附件2;
2、取得证据的待报废固定资产共6项,资产净值为2,512.57元。待报废原因为:通用设备达到或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毁损无法使用和虽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因使用频率高,已无法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清查待报废固定资产--通用设备3项,为移动硬盘2个、优盘11个、条码打印机1台,待报废资产原值5,270.00元,累计折旧2,757.43元,净值2,512.57元。财务入账日期为2015年7月-2016年8月间,经实地查看,移动硬盘使用频率高,硬盘接口已损坏无法使用;优盘使用频率高,已损坏无法使用;条码打印机使用频率高,传真部分已损坏且维修成本过高。故上述资产虽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已无法使用,此次清查作为待报废资产处理。
2、清查待报废固定资产--通用设备3项,为专用照相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各1台,待报废资产原值9,929.00元,累计折旧9,929.00元,净值0元。财务入账日期为2011年,3项待报废资产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实地查看,已毁损无法使用,此次清查作为待报废资产处理。
四、经济鉴证结论
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对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校本次资产清查申报的资产损失亟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审核:确认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校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资产损失1,426.54元(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待报废固定资产6项,金额2,512.57元。
附件:1、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校《国有资产损益、资金挂账申请核实表》
2、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干部学校待报废资产证据资料
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电话:0878—3113966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云南楚雄市北浦路128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