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供销社

当前位置: > 建设发展 > 州市社动态

2016年保山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保山市社 时间:2017/3/2 8:43:27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16年,保山市共65个农民合作社获得示范社称号,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个,省供销社评定示范社27个,省农业厅、林业厅、供销社等9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15个,市级示范社17个。截至2016年,保山市共计有477家合作社被审定为示范社。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6个,省供销社评定示范社164个,省农业厅、林业厅、供销社等9部门联合评定72个,省林业厅评定林农示范社125个,市级示范社80个。

为切实推进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16年,继续把示范社建设作为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开展国家、省、市示范社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典型带动、示范引路作用。一是搞好规范指导,以制订章程和建立成员账户为重点,完善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合作社自主经营能力。二是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社流转农村土地,扩大生产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加工、营销实体以及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的优惠政策,提高合作社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充分发挥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民合作社服务的能力水平,破解农民合作社重发展、轻服务、服务主体缺失等问题。为合作社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服务、融资服务、会计核算、盈余返还、税务代理、业务培训、档案管理等服务。提升合作社自我管理水平。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对合作社理事长、会计进行培训,增强合作社人才力量。五是出台政策和财政扶持。通过项目资金对部分示范社开展农产品基地建设、市场营销等环节进行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