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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督查组到省供销社开展省级部门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督查
时间:2017/12/12 10:06:0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11月29日,由省财政厅产业处副处长杜文波、科长刘新利等组成督查组,到省社开展省级部门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督查,并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由省社党组成员、副主任宋云河主持。省社财务处全体同志、省社科研所和省贸易经济学校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督查组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仔细查看了省社从2014年以来落实财税改革任务情况的相关资料,翻阅预决算公开、绩效管理和对下转移支付等情况台账,并反馈了意见。
督查组对省社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把基础工作做好做实;二是不断提高对下转移支付的水平,采取积极合理的因素,强化因素分配法,合理配置项目资金并提高使用效率;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建立规范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跟踪问效。
宋云河副主任在听取反馈意见后指出,充分感谢督查组对我们工作的肯定,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鼓励,督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把督查组指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梳理,列出时间表,一项一项予以整改,并把情况反馈财政厅。省社财务处,是要按照新时代下的新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根据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新任务,用新的理念指导供销社的财务工作;要强化财务基础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夯实财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要强化预算管理,按照新的要求和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和管理;要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力度,把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到项目资金分配中。请省财政厅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让供销系统通过深化改革,更好地服务全省“三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