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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英到云南供销社调研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9/4/4 11:58:12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314-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供销总社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李金英,率队到云南供销社调研指导纪检监察工作。

在滇调研期间,李金英组长会见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舜和副秘书长苏永忠等领导同志,交流了相关工作意见;深入昆明食用菌研究所、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科学研究所和省供销社机关看望干部职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召开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对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工作提出要求。

省社召开座谈会

李金英组长说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时代、新任务,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国总社党组决定今年三月为“调研月”,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各地工作情况,发现各地发展经验,倾听各地所思、所想、所盼,自己此次来云南,任务在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全国总社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云南供销社和昆明食用菌研究所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

昆明食用菌研究所调研

李金英组长指出,从所见、所闻和你们汇报的情况,以及组织召开全省供销社党建工作会议的举措看,无论是云南省供销社,还是昆明食用菌研究所,近年来对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上是高度重视的、行动上是扎实推进的,整体工作不仅开始呈现全新状态,而且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严、实、硬等方面还有差距,务必持续增强主责主业意识,不断加大施策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李金英组长要求,务必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解决好理论武装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务必强化两个责任,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党组要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负监督责任,一把手要担当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也要履行责任;务必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管小管早,全面深入整改存在问题,严肃认真推进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务必抓班子带队伍,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能力、昂扬斗志,敢于和善于担当作为,开创新局面。

总社监察局副局长陈晓哲、总社科教社团部副部长沈青和总社监察局周点征、张弛,云南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陈霖,理事会副主任李江虹,昆明食用菌研究所、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科学研究所所长孙达锋陪同调研,省供销社班子成员宋云河、崔红、金彦和机关处室、直属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