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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调研组一行深入云南玉溪、红河调研
来源:监事会办公室 时间:2023/3/6 21:18:22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23年2月27日至3月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屈传建一行深入云南玉溪市的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和红河州的建水县、泸西县调研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化社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基层社升级改造等工作情况。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金彦以及当地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供销社负责人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玉溪市农资公司,红塔区农资公司、玉溪凤凰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人民路供销合作社主题街区、玉溪消费帮扶展销中心,江川区供销社、江川区供销电商公司,通海县九街供销社、云秀花卉合作社,红河建水县曲江镇供销公司、建水县农资公司、建水供销集团,泸西县供销社化肥集配中心、消费帮扶展销中心、供销社综合市场、仓储物流中心、白水镇供销社等进行调研。实地察看供销合作社盘活社有资产、运营收益、基层社改造提升、社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农资稳价保供情况、构建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做实农业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县域流通网络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屈传建在调研时指出,玉溪、红河供销合作社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总社有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精神,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在拓展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屈传建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断优化联农带农机制,在中国式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贡献供销力量。要聚焦“合作”意识,提升供销社的核心竞争力,加强联合合作,依托联合社、社有企业、基层社三大主体,以合作方式将农民群众、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主体同农产品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在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代耕代种等各领域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作用。要巩固好“农资”主业,农资服务是供销社最有优势的品牌业务,链接农民利益最深入,要通过建立采购联盟克服恶性竞争,通过整合销售、配送等资源,实现农资经营信息化集约化,推进供销系统上下贯通。要强化“平台”意识,供销社系统要改变一买一卖方式,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培育为农服务平台,努力在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和农产品市场之间搭建经营和合作平台。要强化“服务”意识,把基层社的资产盘活、升级改造好,要体现在有为农服务项目和业务,有实实在在自己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联农带农机制。要强化“灵活”意识,在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要突出优势,突出主业,不摊大求全,不盲目上项目,要建立灵活的用工和薪酬上机制,切实做好降本增效文章,既要体现政策的保底线,又要突出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社员职工积极因素,只有能赚钱才有能力搞服务。
金彦在调研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积极借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强化社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要按照现代企业的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要拓展农资经营,在社会化服务中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绿色、环保、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