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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来源: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张明 时间:2017/5/25 9:13:56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2014年5月,根据《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供发〔2014〕9号)文件精神,我市供销合作社被列为全省55个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级试点单位之一,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体要求,市供销社在省、州社的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政协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机制创新,积极稳妥的开展改革的各项工作,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经过三年的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做如下思考:
一、我市供销合作社基本情况
从1953年7月25楚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迄今已64年,期间,曾历经“三分三合”、“多次改革”。现市供销社核定编制29人,实有27人,属于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辖22个党支部,党员155人。
楚雄市供销社现有独资企业2个,参股公司1个,市供销社直属公司改制重组的新公司2家,社团组织2个(其中:楚雄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有网站1个)。全市15个乡镇有18个新型基层供销社,从业人员150余人。全系统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76个,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个,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10个,城市消费合作社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个;农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2个;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农村综合服务社423个,农业生产服务公司(龙润丰)1个,开放办社后加入供销社系统的企业5家。
2016年,全市供销系统完成经营总额195064万元,完成销售总额180157万元,完成农副产品购进67962万元,完成化肥销售65042吨(自然吨),完成连锁销售额6128.79万元,电子商务销售额300万元;完成汇总利润4269万元,完成全资控股企业利润105万元,所有者权益全年实现30249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505万元,基层社实现全年营业收入108204万元。2016年,楚雄市供销合作社在全州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中被州供销社考评为一等奖,在全省127个县(市)综合业绩排名第15名。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楚雄市供销综合改革做了一些工作,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效,经营总额、农副产品购进、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化肥销售、社有资产总额和利润实现了较大增长,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服务“三农”成效显著,但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新形势、新常态要求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政策扶持较少
外部社会对供销社的认识与看法不一,部分认识是供销社已完成历史使命,应该退出历史舞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供销社的认识还是停留在供销社是企业的思想上,对供销社缺乏政策和资金扶持,导致供销社难以发展壮大。而供销人本身对形势的看法与认识也是不一致,导致工作中难以形成共识与合力,对改制后企业发展工作没有信心。
(二)为“三农”服务力度还不够
近年来,我市虽然在专业合作社、农资供应、社有企业、乡镇基层社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系统上下尚未形成更大合力,整体优势没能有效发挥,服务的广度、深度和实际效果离各级党委、政府的期望、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没有成为为农服务的中坚力量,为农服务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或不完善。
(三)供销社整体经济实力薄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供销社传统经营优势如农资、再生资源、日用消费品等市场逐渐萎缩,有的丧失,经营范围逐渐缩小,经济总量大幅下滑。虽然目前我市供销经济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占全市经济的比重还很小,企业“散、小、弱”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基层供销社规模小,发展不均匀,难以适应加快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市供销社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经济实力急需加强,经济实力薄弱现状,严重制约和影响了供销社的发展和为农服务能力的提高。
(四)改革创新步伐需要加快
近年,市供销社积极探索创新为农服务机制,一些新的经营业态(电子商务、农资综合服务中心)、经济组织形式(城市消费合作社、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发展,为农服务、助农增收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供销社如何改革、如何创新机制、如何发展社有企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社有企业发展中任何建立奖励机制,如何在改革中、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积极融入幸福美丽新楚雄建设等方面,还明显滞后。
(五)物质基础的变化制约了供销社的改革发展
2005年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改制后,全系统24户企业终止解散3户,改为股份制民营企业21户,市供销社所属社有资产退出市场。现在进行供销社“二次创业”,社有企业基础薄弱,资金缺乏,同时新组建成立的5个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缺乏资金、土地、人才,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难度较大,改革发展困难重重,土地供应、资金短缺、融资难已制约改革推进和供销发展的主要因素。
(六)干部年龄偏大,创新发展能力弱
供销干部结构出现严重的青黄不接现象,供销社现有干部27人,平均年龄达50岁,而乡镇基层供销社的股东、董事、监事的年龄大多将近60岁,缺乏工作激情和创新意识,工作效率低,观念陈旧的问题非常突出,要做好新形势、新要求下的供销工作确实困难,年龄老化成为供销社改革发展的一大“瓶颈”。
三、下一改革思路和建议
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抓住合作这个核心,围绕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这个重点,将供销合作社办成“三会”制度体系健全,农资经营上下联动紧密,合作社发展有序,社有企业带动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改革发展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成为政府农村工作体系和农村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挥更大作用。
(一)进一步完善市、乡镇基层供销社农资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逐步形成市有配送中心、乡有农资综合服务中心、村有农资服务店的市、乡、村三级供销农资经营服务新体系,发挥市供销社的资源优势和乡镇基层供销社的流通网络优势,紧密连接,占领传统的农资经营市场,开拓农作物种植技术配套服务业务,通过技术服务拓展农资市场占有率,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供销农资服务新体系。
(二)确实加强供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基层供销社建设要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做好传帮带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要从基层实际出发,重视引进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有事业心的优秀分子,改变供销社队伍的人员、知识结构。同时通过引进现代股份制企业管理的先进模式,引入职业经理人,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推进基层供销社企业创新发展。
供销社要重视供销社员工专业化、职业化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农业产业化知识等,为供销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大力发展“两社一会”
各级、各部门应把“两社一会”的发展列入供销改革的重点加以发展。重点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自愿联合组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通过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化,探索供销合作社通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综合服务、规模服务和结成利益共同体的有效途径,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系,逐步确立农民在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经市社批准,可使用供销合作社标识。
(四)做大做强社有企业改革
供销社要进一步做大做强社有企业改革,打造供销龙头企业,深入探索建立“供销社+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要形式的科研和产加销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综合体,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产销对接,努力搭建我市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构建新型供销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努力提高供销系统提高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积极探索互联网+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
依托供销社的基层服务网络,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站点,探索互联网+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新业态的供销经营体系,把乡镇特色农产品推销到网络上,开辟楚雄农产品销售的新渠道。
(六)完善政策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在规划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土地使用、改革经费等方面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倾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供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