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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主要职责
时间:2017/1/16 16:14:03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省社党组的决议,领导直属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负责组织推进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协助省社党组统筹指导机关党建、企业党建和行业党建工作。
三、负责组织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四、负责推进省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对党员干部违纪线索的受理、查办工作,决定和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五、负责组织推进依法治省、本级普法、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和巡视巡查等工作。
六、负责省社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党务报告文稿的组织、起草、修改、报送事宜。
七、协助人教处做好相关工作。
八、完成省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